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需的电脑等办公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ZC2007-051
二.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投影机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招标标的: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要求。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果是制造厂商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向其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该授权书应明确规定其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具有出具授权书的权力。如果是国外产品制造厂商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国外制造厂商与其国内总代理商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货物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1)服务器。
(2)网络交换机。
(3)防病毒软件、防火墙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五.投标语言:中文。
六.1.招标文件发售及发售截止时间: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3月9日16:00前,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2.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7年3月29日9:0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7000元投标保证金。
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7年3月29日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公开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电话:0431-82752850
传真:0431-82752850邮政编码:130051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
项目联系人:李国庆电话:0431-82777837
传真:0431-82770535邮政编码:13005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新发大厦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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