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多媒体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多媒体设备
二、 招标编号:晋政采[2007-49]G21-A40-J1
三、 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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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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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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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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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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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机1 |
台 |
12 |
90人以上大教室用 |
2 |
投影机2 |
台 |
10 |
90人以下教室 |
3 |
展台 |
台 |
10
|
数字式 |
4 |
中控器 |
台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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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面板提供笔记本接口等 |
5 |
屏幕1
|
个 |
10
|
固定 |
6 |
屏幕2
|
台 |
10
|
固定 |
7 |
吊架 |
个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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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 |
8 |
计算机 |
台 |
20
|
|
9 |
控制台 |
台 |
20
|
牢固结实 |
10 |
UPS
|
台 |
20
|
|
11 |
功放 |
台 |
20
|
|
12 |
音响 |
台 |
20
|
无干扰 |
13 |
话筒 |
套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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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音好 |
14 |
配线 |
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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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接插件 |
套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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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对以上项目必须全部响应。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做多媒体教室历史不低于三年,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同类产品业绩较好;所供品牌度应是国际或国内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以确保质量;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1月15日起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5层,504室)
七、谈判文件售价:
每套文件:人民币 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
2007年11月23日上午10点
九、谈判地点: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513室)
十、联系方式:
电话:0351-4037638
传真:0351-4037638
联系人:韩晓宁、罗剑、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