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8-ZB0045。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租赁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租赁建设范围主要包含如下八大部分:
第1部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
第2部分: 交通违章抓拍系统
第3部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
第4部分:城市主要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
第5部分:城市视频专网配套数据设备
第6部分:模拟视频光纤传输网络
第7部分:监控中心机房设备及运行环境
第8部分:分局控制及备份存储部分
整个项目分为建设期和租赁期。在建设期内,要求投标人为采购方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联调测试和试运行的全套工程服务;在5年租赁期内,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采购人则以租金形式支付以上服务的费用。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35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和验收,租赁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包括备案证)。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8年4月7日到2008年4月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采购文件答疑会时间和地点:2008年4月11日上午10:00时;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三会议室。请投标人于答疑会前一天下午5:00前将关于招标文件的疑问书面传真和电邮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4月29日上午9: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地址:花都区新华路24号之一;电话:86832161-851。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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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