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共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共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8-60]G39-A52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五包。分别为:
第一包:液晶电视
第二包:综合楼管理系统及电话机
第三包:音响灯光设备
第四包:防火窗帘、窗纱
第五包:时区钟、壁画等
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08年6月5日起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6月26日上午9:30时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卫东
电话及传真:0351-403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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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