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有关LED彩色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Xwzfcg(2008)026):LED彩色显示屏 45.88平方米 ,配电系统设备1套,控制系统(包括发送卡、显卡、接收卡等)壹套,屏幕控制计算机2台,音响系统1套,制冷空调2台,防雷接地设备、施工布线以及钢立柱式基础工程和钢框部分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连续经营一年以上(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专业生产LED彩色显示屏生产厂家或公司;
②企业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携证书原验证)。
③产品必须是注册了商标的品牌产品(携证书原件验证)。
④投标人应具备一个户外彩屏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验证。
⑤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记录及社会商业信誉。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购买(老交警大队办公楼五楼)。招标文件、报名费等共计1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的要提供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项目完成时间: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必须在25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工程。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六)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付金额10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付30万元,余款具体付款时间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另行订立合同协商。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97-283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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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