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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剖释中国数字电视的发展
六、一个美丽的谎言
那些制定标准方案的人一次又一次告诉人们,如果采用了他们的标准,将来中国每年就可以少给外国人交几百亿的专利费。是这样的吗?
由于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很少听说过“专利”这个词,现在如要他们交专利费,他们一定会觉得冤枉。因此在这里还需得向国民多解释一下,什么是专利,好让他们交专利费的时候,不会觉得冤枉。
1980年之前,在中国人的日常用语中是没有“专利”这个词的,如果某人说错了,“这是我的专利”;还很可能会给自己打上资本主义的标签而遭受批判。直到1985年,中国的专利法才开始诞生,但自从中国专利法诞生的二十多年来,基本上就没有人认真执行过,连中国人自己都很少知道,什么是专利法,外国人更不知道什么是中国专利。因此,到中国来申请发明专利的外国人更是少之又少。
另外,在中国还没有改革开放以前,西方8国是禁止向中国输出技术的,他们对中国一直都实行技术封锁,并且每年都要审查对中国出口商品的清单,是否有外国企业违反他们制定的法律,私自出口技术到中国;因此,那时候外国企业不可能会到中国来申请专利,他们的政府也不允许他们到中国来申请专利。
直到2003年,中国准备要加入WTO的时候,国外企业才开始到中国来申请专利,并且申请专利的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工厂设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
我们知道,专利法有一个区域性和时间性,如果别人没有到我们国家来申请专利,那怕我们的产品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技术,这也不算侵权;如果他们申请的专利超过了有效期,这也不算侵权。
另外,专利还有新颖性,如果他们的技术已经是公开了的,他们也不能到中国来申请专利,因此,他们如果不是第一时间在中国申请专利,而是把他们原来在异地申请过的专利,再次拿到中国来申请,这个也无效,因为他的技术已经被公开了;还有,如果他们申请的专利内容已经在中国的书刊上,或者其它地方的书刊上出现过,这个专利也无效。
很多中国人一听到别人有专利,好像就被镇住了。这里我诚恳地告诉你们,在中国的地盘里,不用怕外国人的专利。
1、2003年以前,外国人很少到中国来申请专利,特别是高新技术专利他们都不会到中国来申请。如果他们到中国来申请了专利,这些专利大部分都是无效的。一方面,他们不会把自己最新的技术不首先在本国申请,而第一时间跑到中国来申请;如果他在本国已经申请了专利,而过了半年再到中国申请专利(即专利已经公开),或者在半年时间之内他在中国申请专利时,没有提出优先权,他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就无效。
对于数字电视的技术专利,大部分也是无效的,或者技术含量非常低。因为,1996年的时候,美国的数字电视节目就已经开始广播,与数字电视技术相关的专利大部分都是92、93年的,或92年以前的;在这个时间,中国基本上还处于技术被封锁时期,国外的企业不可能第一时间到中国来申请专利。到了2003年,国外开始对中国的技术封锁松绑的时候,此时的数字电视技术已基本成熟,即以后很少再出现关键技术,就算是有关键技术,他们也不会在第一时间拿到中国来申请专利。
2、中国人虽然对专利概念知之甚少,但吹牛的本事在全世界是知名的,这对外国人申请专利很不利。只要中国人吹过牛的事情,外国人就不能再申请专利。因为他申请的专利已经没有新颖性。你看,在中国真正的数字电视节目还没有正式广播之前,在商场里早已摆满了各种品牌的“数字电视”,你想他们还能申请专利吗?还有,如“永动机”,“水变油”等高新技术,也都是中国人发明的,并且还有中科院的某些院士表态支持,这些高新技术就算中国人没有申请过专利,将来,外国人也不能再申请专利。
3、中国是世界上生产科技论文最多的国家,因为,很多事业单位以及国营企业,还有大学、科研部门,每年都要评职称或提干,这些论文都是他们往上爬的垫脚石。很多论文虽然都是互相抄袭得来的,有些甚至还是胡编乱造;但,你别看不起它们,它们是对付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最好武器。因为,抄袭的东西,一般都是好东西,这些抄袭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别人在国内、外发明的;只要有中国人抄袭过的东西,外国人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就可以告它无效。哪怕是胡编乱造,但文字堆多了,也可能会出现奇迹,况且还有很多发明的灵感是来自科幻小说;因此,只要在文字堆中能找到的东西,外国人也不能再申请专利。
4、近年来,中国每年都有几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专利工程师或专利律师,未来这些人将会成为与外国人打专利战的得力枪手。你看着吧,目前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包括外国人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很可能80%以上都要变成垃圾专利。因为,打专利战的输赢,主要是靠枪手的数量和提供子弹的多少。中国每年新增的几千名专利工程师和专利律师,还有每年生产的上千万份论文,这些就是将来打专利战最好的枪手和子弹。由此看来,中国政府每年给大学和科研机构提供上百亿元的科研经费,产生出来的论文,到最后还是大有用处的。
在美国联邦大法院打一次专利官司,时间需要整整3年;而大约97%的专利官司最终都是没有结果的,基本上都是通过庭外和解。同样在国际贸易委员会里面打专利官司,也是大约94%的专利官司最终是没有结果的,大部分都是通过庭外和解。实际上打专利官司就是给法院送钱,因此,一般外国人不会轻易到中国来打专利官司。
那么,如果不使用他们的标准,将来中国每年要给外国人交几百亿专利费,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类似的案例?没有案例就不能随便估价。因为,在美国打官司基本上也都是要讲案例的,这样才比较公平。因此,在中国最好也先搞几个案例出来,作为大家参考的样本;让将来准备打专利官司的双方都要掂量一下,值不值得打官司。
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电视机企业在国内几乎没有向外国人交过一分钱专利费,我估计,广电部使用DVB-C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这么久,可能也没有向别人交过专利费吧;因为,外国人在2003年以前基本上没有到过中国来申请专利,那为什么我们要向他们交专利费。至于外国人是否向中国政府部门或科研部门收过费,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从没听说过哪企业还能从政府的手中收钱的。
另外,中国的企业每年都要向国外企业交好几百亿元的专利费,这也是真的,但只限于出口产品。因为,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都已经成为了技术强国,他们的经济收入早已不再是传统的有形产品,而是技术。例如,美国的微软公司主要收入,90%以上就是靠技术开发,靠卖软件来赚钱;美国的高通公司,80%以上的收入也是来自专利转让;还有很多从事集成电路技术开发的公司,大部分收入也是靠专利转让;世界上最著名的IBM公司每年的专利转让收入也超过25%。
还有,现在的数字电视技术大部分是美国人和欧洲人发明的,而他们基本上都不生产电视机了,那么中国人利用他们的技术,生产出来的电视机,再卖给他们,他们向我们收专利费,对我们有什么关系?最后还不是转嫁到他们用户的身上。实际上中国的大部分电视机生产企业出口电视机产品的时候,基本上都只是向代理商收取了那么一点点加工费,对于出口利润是多少?交了多少专利费?等等,一无所知。因为,这些都是代理商包办的,中国的企业根本就不敢自己拿产品在国外摆摊卖,因为老板生怕收不回钱。
美国可以利用他们的数字电视标准向中国的电视机生产企业收钱,是因为中国的电视机生产企业向美国出口电视机;而美国从来不出口电视机到中国,那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手段来向美国人收钱?是通过中国的数字电视标准吗?我看不行吧?除非倒过来,我们只做技术,让美国人用我们的技术生产电视机,然后再卖给我们,那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向美国人收专利费了。但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那么,如果采用了他们的标准,将来每年就可以少给外国人交几百亿的专利费的理由又是什么呢?现在大家都应该明白了吧,这是他们利用错误的命题,来证明他们将来收钱的合理性。这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法。
由此可以推断,估计到不了2015年,当中国开始大打专利战的时候,可能首先开战的就是中国人自己打自己人,而不是中国人打外国人。
很多人都以为,自己有了专利技术中国的数字电视就一定能发展起来,这种想法未免有点太天真。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之下,专利只是给领导面子贴贴金而已,大部分专利基本上都没有使用价值的;而私人申请的专利,国家基本不支持,他们自己又没有能力实施,也难以转化成商品。因此,我们不能指望由一两个大学制定了一个标准方案,中国的数字电视就能发展起来。我们可以回过头看看我们的IC技术吧,没有自己价廉物美的IC产品,中国的数字电视真的能发展起来吗?
我们知道,电子技术的发展主要是靠IC技术的发展带动起来的,而在中国,尽管IC技术一直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保护,但就是一直发展不起来。直到2003年国家开始全面对外开放IC市场的时候,中国才以20倍的速度向前发展,而这些在中国新投资的IC企业,几乎都是台商和外资企业,中国原来的IC企业几乎已经没有一席之地。
中国的IC明星,龙芯和汉芯,每年国家在它们身上花去的钱少说也有好几亿元,但他们的技术除了用来填充报纸版面之外,至今还没有一个能转化成商品。
实际上,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对中国电子工业贡献最大的根本就不是那些得到国家保护和支持的国有IC企业,对中国电子工业贡献最大的应该是深圳赛格电子配套市场。目前,在深圳赛格电子配套市场那里,什么IC产品基本上都可以买得到,并且价格比国外还要低廉。就是二十多年前,一些国有IC生产企业还需从深圳赛格电子配套市场那里购买IC产品,给内地电子产品生产企业配套。现在,深圳赛格电子配套市场每年的销售额已经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光从税务开出的发票就超过320多亿元,估计有80%以上的顾客都是只选择只开收款单据,而不开税务发票的。由此可以推算出,每年深圳赛格电子配套市场可带动中国电子工业的产值高达8000多亿元,相对于2006年全国电子工业总产值4.7万亿元的17 % 。
目前,全世界上数字电视的技术还在不断发展,相比之下,中国的数字电视标准与国外的数字电视标准相比,在技术上基本没有优势,当我们自己的数字电视产品生产出来的时候,可能别人更新的产品标准又要出来了,我们的EVD标准不就是这样吗?
因此,别人不可能会采用中国的数字电视标准,中国的数字电视标准将来也不可能升为国际标准;而中国的电视制式与国际不兼容,不但不利于中国电视机生产企业的技术配套(即IC器件和软件的配套),也不利于中国电视机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口,同时,也失去了一次中国家电企业与国外家电企业互相交流技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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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高清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