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计[2007]2829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图书馆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湖北省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设备供应商实行省级政府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EZC-2008-ZX260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七个分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A 网络设备与集成 千兆主交换机、百兆网络交换机、百兆防火墙、网络专用配线架、键盘、鼠标、显示器、4路KVM切换器、42U标准机柜、网络杀毒软件、信息浏览监控软件、系统集成
B 服务器系统 应用服务器、业务服务器、卫星接收服务器、视频点播服务器
C 存储系统 磁盘阵列
D 台式计算机 业务终端计算机、日常管理工作站
E 外部设备 UPS 电源设备、投影幕、4路VGA输入切换器、有源音箱、多功能扫描仪、激光网络打印机、移动硬盘、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播放器、DVD刻录机、等离子电视
F 影像设备 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专业摄像机、高档非线编
G 机房装修 机房工程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3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合法企业。
3. 参加A包的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G包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E、F、G包可由省级或以上总代出具授权),且必须在授权书中承诺在投标人没有能力提供服务时由原厂商提供服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B、C、D分包的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供应商参加投标(软件产品不作唯一授权要求),否则其该分包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有独立承担所投分包类似项目的业绩;
6.投标供应商必须总部在武汉或在武汉本地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7.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国内货物、工程和服务。
五、实施周期及地点:
1.实施地点:湖北省内29个县、市、区,具体地点为:巴东县、宣恩县、鹤峰县、黄梅县、浠水县、武穴市、大冶市、京山县、钟祥市、松滋市、洪湖市、监利县、石首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竹山县、房县、丹江口市、通城县、南漳县、咸安区、老河口市、应城市、汉川市、长阳县、五峰县、枝江市、宜都市、宜城县等图书馆。
2 .工期要求:B、C、D、E、F包货物类双方签订合同后7天交货至指定地点,A、G包工程类双方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北京时间2008年8月26日开始,截止2008年9月12日下午17:00,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类似项目合同原件及其他能证明投标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投标的资料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购买项目招标文件。
标书售价:300元/包(如需邮购,请通过传真方式与采购中心联系,邮费每套50元人民币)。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8年9月17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开始接受投标,2008年9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87236982
传 真:(027)87238043
联 系 人:晏明辉
九、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出:
收款单位: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武昌营业部中北路分社
开户行号:839148(仅供同城倒进帐使用)
帐 号:200638256410015
外地电汇行号:402521006015
十、相关项目信息首发网站: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更多相关:
投影机
文章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