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大屏幕 | LED大屏幕 |
辽宁省成套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接开发区人民法院大屏幕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人民法院大屏幕采购
二、项目编号:DKC2008032/ LNZB03-2008-01120-03
三、采 购 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成套设备招标中心
五、采购内容:户外单色LED大屏幕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六、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2、注册地点在大连地区范围外的生产厂商,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
七、采购文件的审查及发售: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于即日起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406室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200元/本,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2008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4:00。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审批中心综合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会议。
九、联系地点、人员: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406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若宪 15940854081 李峰15040530616
文章来源:辽宁省成套设备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