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监控系统及声像监控系统维护项目招标
中国投影网投影资讯 2011-2-17 10:01:51 编辑:风随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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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编号:LWZFCG11-10004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
报名截止:2011-02-17
所属地区:上海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道路图像监控系统及声像监控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委托,就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道路图像监控系统及声像监控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LWZFCG11-10004
招标项目: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道路图像监控系统及声像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
维护维修周期:2011年度
预算金额:约190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或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最好有公安道路图像监控系统和声像监控系统建设或维护经验;
4、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和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1年2月17日下午1:30-3:3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201室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予以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电话:15801876092
传真:54970167*102
联系人:杜小姐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年2月18日下午3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传真:54970167*102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下午3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10日(周四)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103会议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九、2011年3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斜土路222号一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十、备案单位: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201室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