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区税务局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

上海闸北区税务局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

中国投影网投影机资讯 来源:中国投影网 2011-9-6 18:06:46 编辑:若思 [ ]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闸北区税务局需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项目编号:ZBZFCG11-10007(询)

  项目名称:闸北区税务局投影机询价项目

  项目概况:投影机一台,技术指标:3LCD,10000流明,1024×768dpi,300W Ushio NSHA 双灯泡,3000:1 对比度,吊装,一年保修。

  二、报价人资格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价人应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符合相关行业强制性要求;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技术服务人员;

  5、报价人投报的产品必须通过中国产品强制认证(3C认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货方式:

  项目范围:各报价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等。

  供货要求:供应商要按使用单位要求送货。

  交货状态:各报价设备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

  四、报价文件要求:

  对上述采购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1年9月6日下午16:00点整(北京时间)以前向闸北区采购中心(地址:秣陵路80号华象大楼403室)提交包含以下内容的密封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将于报价截止前1小时开始收取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有关证明文件包括:⑴营业执照;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⑶资质证书;⑷厂家授权书原件;⑸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⑹本单位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⑺其他有关证明;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质保期的时间、保修的内容、应急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的承诺。

  3、成交价格:人民币报价。

  4、交货日期:请注明供货期。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如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产品与报价产品不一致,送货安装服务承诺无法完成,产品质量、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五、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及系统配置更为科学、合理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他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联 系 人:戴冰清

  联系电话:63805390-7923

  联系传真:63805390-7924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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