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高清监控系统改造招标
受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之委托,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高清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JJZX2019-C-002
二、采购内容及简要介绍:
(1)项目地址: 新福路700号
(2)施工范围及内容:高清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要求:
(1)按图纸组织改造施工
(2)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
(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如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组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
实施方案包括提供详细完整的售后保障服务方案(本地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团队、维护工具配备、维护专业车辆、电话服务等);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计划表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案、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方案等);安全管理方案(日常安全措施、人员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
三、采购项目预算:贰拾叁万叁仟叁佰圆(¥:233300元)
四、服务时间:工期 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经理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名及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发商):0512-68617635。
(2)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3号]。
4、报名供应商可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9年07月08日.
5.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CA现场解密成功。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6.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5109455(业务咨询)
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8日
七、提交磋商文件及谈判时间、地点:
1、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一楼。
2、磋商时间:2019年07月22 日09: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一楼。
九、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元整(4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外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响应文件在磋商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为方便保证金的退还,请以票据形式递交保证金,勿将保证金汇入我公司账户,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响应保证金;
(2)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应商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并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且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横塘街道科源路5号
邮政编码: 215007
电话:0512-65954780
传真: 0512-68183582
联系人:王萌
2、采购人:采购人: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
联系人:李安进 联系电话:0512-65891088-5110
3、监督机构: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8616651。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请贵单位报名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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