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投传媒廖总的邀请,笔者参加了两次视听行业论坛峰会。虽然不能说我已经对视听行业的发展状况十分熟悉,但至少我知道了视听行业产品繁多,令人目不暇接,诸如显示屏、投影仪、音响设备、家庭影院、会议系统等等。正值我提笔撰写本文之时,电视里播放着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一个重要的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改由国务院直属管辖。这说明我国进一步提高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联系到视听行业的发展,如何提高视听行业领域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是我今天想分享的内容。
我在前两次论坛峰会期间,总能感受到企业家们对于市场的焦虑,比如产品之间的恶性竞争所导致的行业内卷。我想,或许我们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可以增加一个赛道,即销售新技术专利。将自己的新产品中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同样可以获得收益。其实,我上次在论坛峰会上,也听到一些企业家谈到“创新”。只不过,他们所指的“创新”还只限于开发新产品,他们还没有认识到还可以在创新产品的基础上寻求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过程无疑是对企业本来生产的产品进行优化,研究如何提升产品的功效、质量等,或者是开发新产品——无论是在外观设计上有所创新,还是对内部结构加以改造,抑或是在控制系统中有所突破。我们应当具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将具有创新意义的设计、思想理念及试验及时加以总结,并由研发人员将研发成果写成文案,或者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整理成文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登记。
就一个产品而言,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有那些呢?比如一台投影仪,会涉及到品牌、商标、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可惜的是,多数企业生产的产品可能只有商标和外观设计是自己的,其他的技术都是使用别人的技术,企业严重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更可惜的是,这种现象并没有引起我们大多数企业家的重视,其思想还停留在传统的商品生产与销售的路子上,还不习惯于将研发的技术通过知识产权变现。我们的企业家应提高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认识,敢于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方面,取得自己的技术成果,并且申请知识产权。一方面。这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可以在产品竞争中脱颖而出;另一方面,也可以将知识产权比如专利或者是软件著作权许可给同行使用,获得知识产权许可费。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可能远大于产品销售的收益。
知识产权既具有法律属性,也具有商业属性。首先,企业对自己研发的技术成果申请知识产权,形成了法律上的保护。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也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它是可以用来转让交易或者许可收取费用,实现变现。当我们研发的一项新的技术,并其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就可以将其申请专利,再用专利许可的方式给同行使用,使新技术具有了资产属性。不仅如此,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还能用于质押融资;合法减税。股东个人的知识产权还能用于抵缴注册资本等等。
我们国家是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大国。与美国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企业往往投入了大量的土地、人力、物力来生产商品,此所谓“中国制造”。然而,我们从制造的商品中得到的利润却是微乎其微,甚至是产品过剩,找不到销路。而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倾向于做研发,有些企业甚至只有几个人、几台电脑,所投入的重资产很少,但是通过人才智力研发出顶尖的技术成果并申请知识产权以此获得很高的收益。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制造可能必须使用这些技术,绕不开,容易遇到卡脖子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家近几年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大力提倡企业要有自己研发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因所致。只有我们的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自主知识产权生产的产品,我们不再依赖于发达国家的技术,甚至我们还能向其他国家出售我们的技术,我们国家和各行业的发展才有更好的出路。这也是我们试听行业前进的方向。
当然,企业创新,说起来容易,要落到实处何其艰难。但是,再难,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企业必须转变思维,向研发部门倾斜,投入人力、物力在研发工作上。目前,与视听行业相关的新概念不断涌现,诸如虚拟现实、元宇宙、云平台、数字文旅等等,我们可以创新的空间非常大。如果我们企业能够尽早的注重科技研发,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够对于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给予合法规范和管理;而对于即将研发的技术进行合理的专利规划和布局,形成企业核心技术的专利池,以保障新产品的竞争优势,这将是我们视听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注:作者简介:王静宸,笔名,本名:王丽,现任深圳市高协高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理事长。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硕士,副教授,深圳市第三届人大代表。